全部服務分類
事項名稱: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(變更)
辦結時限: 20( 工作日 );
實施主體:廣州市應急管理局;
1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變更申報材料
1、提交申請(向相關部門或網上提交上述申請材料,)
2、受理,材料符合要求應急局給予受理;(材料不齊全則會駁回)
3、審批,應急局對辦事人提交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;
4、辦結,審查通過的,符合規定條件,予以許可。
受理條件 1、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全部條件: 根據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規定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變更法人名稱、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,應當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,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。
如需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代辦和重大危險應急預案備案,請找廣州陽溢財稅,我們致力于危險品相關服務,了解最新的危險品相關政策,只為了更專業的為企業提供服務。
售前咨詢,下單24小時內響應,關鍵環節100%提醒
所有產品保證服務質量由專業人士進行操作
辦理完成后所有材料精心包裝,快遞直達
所有客戶信息嚴格保密保護客戶信息免遭外泄